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罚5万元 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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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朱婷 文/图 今日(25日),市城市管理局召开中心城区“城管蓝守护重庆蓝”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第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朱婷 文/图
今日(25日),市城市管理局召开中心城区“城管蓝守护重庆蓝”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公示发布,达到“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的目的。
记者注意到,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建筑公司未经许可随意堆放建筑垃圾,被罚款3万元的;也有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罚款50000元的;还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按批准路线清运建筑垃圾的,当事人被罚款5000元的。案例典型,涉及渣土违规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按批准路线清运垃圾、未密闭运输建筑垃圾、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
▲通报会现场
其中一起案例就是一物流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今年1月,北碚区城市管理局与北碚区交巡警支队在北碚区龙凤路附近开展联合执法时发现,重庆澳成物流有限公司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核准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经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接受调查处理、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程序后,在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权利的情况下, 1月8日,北碚区城市管理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作出罚款元(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并签署了不再进行违法运输的承诺书。
比如另一起擅自设置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3月4日,巴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重庆金材建材有限公司在鱼洞街道箭河路85号经营水泥、河沙等建筑材料的同时,受纳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经依法立案调查等法定程序后,4月8日,巴南区城市管理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擅自设置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规定期限缴纳了罚款,并停止了违法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
▲发布建筑垃圾执法监管情况
另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典型案例中,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沙坪坝区青凤工业园海会路和凤集路交叉处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处违法倾倒的建筑垃圾。经调查,此处建筑垃圾系重庆坤恒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于4月11日晚违法倾倒。经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等程序后,4月20日,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作出罚款50000元(伍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并清理了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
新闻多一点
已查处违规违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1219台
记者还获悉,今年1月至5月,市城市管理局围绕“城管蓝守护重庆蓝”的工作定位,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并将其纳入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予以实施。经过市、区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齐抓共管,该项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全市1719个(其中中心城区865个)工地,696家运输企业共16588辆渣土运输车辆,其中,中心城区407家企业10993辆渣土车,信息全部摸排统计完毕。6月15日前,所有建筑工地均对监管情况进行公示,方便市民监督举报。沙坪坝、北碚、南岸、江北、渝北等区充分运用现代智能技术对建筑工地及消纳场出入口进行监管,有效提升了工作效能。
截至5月20日,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累计巡查工地4.95万次,值守工地9848个次,累计查处工地违规违法行为207起,罚款86.65万元;查处违规违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1219台,罚款344.76万元,罚款总额合计431.41万元。中心城区11个区共查处工地违规违法行为110起,共处罚款48.98万元;查处违规违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738台,共处罚款250.53万元。根据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提供的一季度民意调查显示,市民对渣土运输监管评价达到94.20分,城区建筑工地管理评价为88.04分,综合评价为91.12分。
文章来源:《建筑知识》 网址: http://www.jzzszz.cn/zonghexinwen/2021/0525/1530.html